如果要談美國大聯盟史上的大球星,當然要先從棒球名人堂在1936年第一次選出的五位名人談起,依照他們那時年紀大小,分別是62歲的海盜游擊手華格納
(Honus Wagner)、56歲的巨人投手馬修森(Christy Mathewson)、50歲的老虎外野手柯布(Ty
Cobb)、49歲的參議員隊投手強森(Walter
Johnson)與41歲的洋基外野手貝比魯斯。這五人在那時被列為1900年後的最佳球星,1900年前的棒球名人堂最佳球星要另外選,所以那時已是
69歲的大投手塞揚(Cy
Young)也就不被包括在1900年後的第一屆名人球星內,他是1900年前的名人,可是後來1900年前的名人沒選出,塞揚也就在1937年被選為名
人堂的1900年後第二屆名人,所以要談大聯盟名人堂創始的大球星,也就要包括塞揚在內的這六名人。而且依照年歲,第一位應該要談的就是塞揚。
本文主要引用自我寫的那本「美國棒球巨星」(探索文化,1997年)一書,這書中寫的23位球星文章,登於那時台灣的「職業棒球」、「龍族」雜誌、「中國 時報」與美國的「世界日報」,每篇文章我至少參考五本美國棒球書寫成。所以這本書也就是除了「話談美國棒球」書外,我花最多時間才寫出的一本書。我在本文 選用的語句不但要使大家能看出他們的球技,也要人們能看出他們特殊個性,這與他們的球技是同樣重要,我寫的他們功業也是選出他們最重要與最常使人談起的事 蹟。
☆
塞揚:要談這位美國最「古早」的大球星,當然要談他那「塞」
(Cy)名的來源。他自己說:「因為我投出的球很強,有的球將看台的木牆打壞了,有人就說像是被龍捲風(Cyclone)摧毀的,我也就被稱為
Cyclone Young,後來簡稱為Cy Young。」可是一般人都說他一開始就被這樣稱呼,但那是Cyrus
Young的簡稱,不是Cyclone。Cyrus是當時舞台劇中村夫角色常被採用的稱呼,也不是他的本名,他的本名是「Denton True
Young」。
塞揚會被稱為村夫是因為他很像村夫,在1890年第一次為印地安人隊比賽時,他的體重就是210磅,身高6呎2吋,被形容為舉止笨拙。他那巨大的身軀穿上 球衣就像「鼓皮」,球迷看到都會竊笑,可是聽到他球投到捕手時的巨大聲響,他們就不再笑了。對方打者在那場比賽對他只能打出3支安打,他以3:1贏球,那 是他生涯一共511勝的第一場。他是大聯盟唯一超過500勝的投手,400勝以上的投手也只有強森一位,300勝以上的也不多,所以美國大聯盟最佳投手獎 才會稱為塞揚獎,這也就使大家現在都會說最佳打擊球員獎為什麼不稱為貝比魯斯獎?為什麼要稱為MVP?而且投手為什麼也能得MVP?
塞揚生涯防禦率是2.63,完投比賽有750場。有一作家說他曾在一場比賽只投9球就能使3位打者出局,而且全是被他三振!他最強的球技是控球能力,他有 11球季是保送打者最少的投手,他平均10局才保送1人。塞揚也是最能利用打者弱點投球的投手,也懂得節省體力,在比賽前少練球,比賽時常會讓狀況不的佳 打者打出球,知道他們比較不會打出安打,這樣能夠減少投球數。
就是因為塞揚的投球威力,投手與捕手距離才於1893年從50呎增到現在的60呎6吋。他比賽22球季,退休時是45歲,因為他在紅襪8季中使這隊贏了兩 次美聯冠軍,一般人也都認為他是紅襪投手。塞揚認為要變成好投手的妙方是要能控球、有耐心與冷靜性情、能不受投球低潮影響,可是人們說他還有一個不告訴別 人的秘訣,那就是他每次比賽前總是在沒人看到時偷喝兩杯酒才上場比賽!
☆
華格納:大家知道這位大聯盟史上最佳游擊手的球員卡現在是最值錢,有一張在2007年以280萬美元拍賣出,可是不是每個人都知道為什麼他的球員卡價值那
麼高。華格納是不抽菸的人,所以他不容許香煙公司將他的球卡放在煙盒內,這使香煙公司不得不收回那些已印出的球員卡,但有的已經流傳市面了,這張卡也就變
成最稀少珍貴、最有價值的球員卡(稱為T-206香煙卡),在20多年前時只有20張存在,這使華格納的大名也就能流芳百世,人們到現在還會談起他。
華格納在大聯盟21年,有18年待在海盜隊,有4季海盜就贏了國聯冠軍,在1909年那季還打敗美聯冠軍老虎贏了世界大賽冠軍,那是華格納與老虎大將柯布 的決鬥。這兩人在那年各為國聯與美聯的打擊王,人們那時形容華格納是一隻有力的水牛,比華格納小12歲的柯布是能跑的灰獵狗。在那次世界大賽華格納打出 0.333打擊率,柯布只打出0.231,華格納盜壘6次,柯布只有2次,所以水牛打敗灰獵狗,華格納以水牛般的身軀當游擊手,便是這位大球星最特殊處。
華格納身高5呎11吋,體重200磅,有一雙長臂、大手,被人形容像「金剛」大猩猩的長手,拾起球就像鐵鏟在掘土,傳出球時也就沙土紛飛,也有人形容他那 巨大身軀拾球時,就像大龍蝦的爬行抓食。當他手舉高投球時,被形容為像大炮的發射,從旁投出時又像子彈的飛行。他也有巨胸與外彎的弓型腳,人們形容那巨胸 可當餐桌,那弓型腳可讓一圓桶滾過,但棒球卻絕對滾不過去,棒史上自從華格納後還沒有一位與他相似的游擊手再出現。華格納生涯打擊率是0.327,有 1732分打點、722次盜壘,棒史上沒有一位游擊手再有這樣的紀錄,所以匹茲堡市海盜隊球場外就有他的銅像佇立著。
☆馬修森:華格納在匹玆堡市很早就有他的銅像,巨人大投手馬修森在他的賓州母校(Bucknell大學)也有他的銅像,這可能是美國所有大學中唯一的棒球 員銅像。馬修森從1900年到1916年17季中是當時稀有的大學畢業球員,他可能就是那時唯一的「文人」投手。不但如此,他智慧高超、投球超群、外表英 俊,身高6呎1吋,像是小說中的英雄。那時與他相似年紀的強森、華格納與柯布都沒有他那樣的外表,而且貝比魯斯也比他小12歲,他也就變成了那時最令人注 目的大球星。
那時一位著名棒球作家賴斯(Grantland Rice)就說:「馬修森給棒球帶來一種高雅風格、智慧與文化氣息,這是貝比魯斯與柯布不能作到的」。馬修森一共贏了373場,生涯防禦率是2.13,他 為巨人贏了5次國聯冠軍(1次世界大賽冠軍),他在那1905年的世界大賽於6天中贏了3場比賽,而且在這3場都是完封,對手費城人隊都不能對他攻出1 分!這都是因為他有絕佳的控球能力,人們說他能從五、六十呎外投球到一小罐中,他也曾在68局中沒有保送一人。
不但如此,馬修森還有一投球絕技,在那時是被稱為"the fadeaway" (飛逝球),其實就是現在的"screwball"(螺旋球)。前道奇墨西哥籍投手Fernando Valenzuella就常用這投法。這種球飛到本壘時的方向與曲球相反,所以如果是右投手投出的話飛到本壘時會切入右打的身邊,原本打者猜是轉左的,卻 轉右了,所以是從左邊"飛逝"了。這種投法與曲球投法相反,曲球投出時手腕由左轉右(順時針方向),但"飛逝球"由右轉左,所以很難投,但如果能投出了, 打者常常招架不住,這是馬修森在緊要關頭時的絕技,他靠這投法就曾連續打敗辛辛納提紅人隊30場,當時有一首小句就寫「Marty! Marty! Drives Cincy Batty!」 (馬第!馬第!他使辛城狂亂!)。
可是馬修森也是悲劇英雄,包括在球場與人生。他在球場上的悲劇是1912年世界大賽最後一場的第10局時,巨人以2:1領先,眼看就要打敗紅襪,但因為巨 人守備失誤,使紅襪以3:2逆轉勝,馬修森也就失去了最後再贏一次世界大賽的機會,賽後他也就流下了英雄淚。他的另一個球場悲情事是1908年時,因為裁 判的判定使他不能了贏了一場會使巨人拿下國聯冠軍的比賽,這使他說出了一句罵裁判的有名話語。他說:「裁判像是有汽車後帶來的烏煙瘴氣,這是人們要享受棒 球必需忍受的壞事。」
在人生方面,他在38歲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進入化學毒氣作戰部隊,自已竟然中了毒氣,從歐洲回國後一直有肺病,四十五歲時就去世。去世那天剛好是 1925年海盜與參議員隊的世界大賽,所以全體球員的手臂都綁黑紗帶,球場降半旗,以悼念這位「紳士、運動家、軍人」的卓越棒球人物。
☆
柯布:柯布在大聯盟的24季(於老虎23季)是被公認為最長久與最優越的棒球表現,他在1928年退休時一共創造了40項新紀錄。他能打擊、盜壘與跑壘,
所以他總是被人認為是最偉大球星,棒球名人堂第一次選出名人時,他就得了最多票,比小他8歲的貝比魯斯還多。經過85年後,柯布仍然還有3項紀錄可能將來
還是無人能打破,那就是他的0.367打擊率、12次打擊王與2234得分紀錄。他在最後一季時(41歲時)還能打出0.357打擊率!
所以談柯布的第一件事,就要談他的打擊技能。他說打擊的三個基本要素是握棒要握得恰當、站立要站得適當、揮棒要揮得適時。他說握棒不要握在極低端,應握在 離棒底一、兩吋處,兩個手掌間要有一掌距離。這是所謂 "choke the bat"的握法,有握在球棒「頸」部的意思,最容易控制球棒,可隨意要打到左右外野。他說站立時雙腳距離不超過14吋,這樣身體才能游刃有餘,可將球打到 外野各處,也比較容易觸擊。
他說打擊前上身要彎曲,這樣不但可以減小投手的好球帶,而且也比較能看清球的飛行。柯布說如果能作到這三點後,打擊時就要全神注視球的飛來,但不要想打得 很強或打得很遠,他說只要能「方方正正」 地(hit it square)碰到球就行,球自然會飛得遠,他說大揮棒是導致打擊低潮的主因。他也說如果投手投得很好,就不要妄想對他打出安打,他對那大投手強森打出的 第一支安打就是用觸擊打出的。
柯布的第二項有名球技是盜壘與跑壘功夫。他曾在一場比賽中盜壘成功4次,一生中從三壘盜回本壘54次。他這技能不是全靠他的跑速,他說有90%是靠神經直 覺,所以人們總是稱讚他「腳上有腦」。他第一次盜壘時失敗,他那時用頭部與上身想衝進,以後就不再用這種他認為是自殺的方法,而常用「鈎入」(hook slide)盜壘法。他用這方法時,身體遠離壘包,只用一腳鈎住。柯布盜壘可說全靠他知道對方投手的投球習性,知道什麼時候跑,所以人們說柯布的棒球比賽 是「科學、速度與智力」的球賽。因為他智力高,他投資的股票都能賺大錢(例如可口可樂與汽車股票),去世時就留下一千萬美元財產,柯布是美國歷史上頭一位 百萬富豪的運動球星。
☆
強森:華盛頓參議員隊大投手強森與小他七歲的貝比魯斯,比他多一歲的柯布是同一時代的三大球星,人們就說:「那時候大家讚賞貝比魯斯的全壘打、柯布的跑壘
與強森的品格」。所以強森除了能投出最高速的快速球外,他最大特點與最令人敬佩的就是高超的品格,有幾位運動球星會這樣被人讚賞?所以要談強森就要談他的
品格與他的快速球。
強森被人形容是一位「誠實、正直、莊重、心思周到、謙虛、簡樸、偉大的人」。他從未與裁判爭論,從未抱怨隊友守備的失誤,當他以三振打者結束一局時,總是 低頭走回球員座位,好像帶有歉意。因為他能投出強球,如果打者不能避開而被球擊中時,他總會跑去看打者,心情憂慮。現在有那位投手是像他那樣?常常在觸身 球後,他因為擔憂也就投不好了。有的打者也就會利用他這「弱點」,身體更近好球帶,知道強森不會擊中他們,會投出較外緣的壞球,而在壞球多於好球,強森必 需投好球時,他們也就能打出安打了。那柯布就是這樣的打者,他對強森能打出0.370打擊率。
因為強森是這樣的人,他是被全國球迷愛戴的大球星,1924年時他與參議員隊在紅襪球場打敗紅襪,超越洋基贏了美聯冠軍時,全場紅襪觀眾就都起立對他歡呼!1910年大聯盟開季日時,那時的美國總統塔虎特就要投球給他喜愛的強森接,而沒投給捕手。
可是像強森這樣性情溫和的人,誰會想到他是當時能投出最快球速的人?可惜那時無準確的球速測法,現在也就不能知道他的球速是多少,人們只能從形容他球速的 語句來想像。最有名的形容是他的綽號是「大火車」(The Big Train),他的快速球是像火車那樣的奔馳。柯布形容他投出的球是像「西瓜子那麼小,打者看不到,只能聽到其聲」。貝比魯斯第一次碰到強森時就被他三 振。前洋基著名教頭史丹格(Casey Stengel)在當球員時,有一次面對強森打擊時,他在強森只投兩球後就丟下球棒離開不打了,他對裁判說他再打也沒用!
強森在參議員隊21季,為這支不強的球隊贏了417場,曾經連續10季每季都贏20場以上,以0:1輸去的比賽一共有26場,生涯防禦率是2.17。有一 季他有連續56局未失分紀錄,這可能是還無人打破的紀錄。就是因為參議員隊不強,他要等到在這隊第18季時才有機會進入世界大賽比賽,這就演出了美國「好 人得好報」的棒球戲劇。強森在這與紐約巨人隊的世界大賽中主投第一場,他以3:4輸了,第二場參議員贏,巨人與參議員各贏第三與第四場,兩隊就以二比二場 打平。第五場強森又上場主投,但參議員輸了,有人看到強森又被打敗,就說他像是將死的武士。第六場參議員贏,兩隊又再打平,也就進入最後第七場決定鹿死誰 手。而在這場比賽第八局兩隊以3:3平手時,從參議員牛棚走出要上場投球的竟然是強森!
這使球場觀眾既興奮但又憂懼,如果他又輸了,這要怎麼辦?強森夫人後來就說她看到「男人大哭、女人禱告。這不是棒球比賽,這是生死大事。」強森說他自己也 在禱告,他需要好運。他在第9、10、11、12局封鎖巨人,在第12局下半,參議員第一位打者因為巨人守備失誤而上壘,輪到強森打擊。他打出滾地球,但 巨人守備又失誤,強森也平安上壘。參議員第三位打者打擊時也打出滾地球,照理應該出局,但那球滾到三壘前竟然碰到一小石而跳到外野去了,參議員在三壘的球 員也就跑回本壘得分,參議員與強森也就贏了那屆世界大賽!巨人有三次守備失誤才使強森終於贏了世界大賽,這是皇天不負苦心人與好人得好報的事蹟,就是巨人 球員也說:「上帝不願再看到好人被打敗」。當強森在比賽完,看到他教頭時,他說的第一句話是:「謝謝你今天讓我上場救援 」。一位謙虛偉大棒球英雄的性情從這句話表露無遺!
☆
貝比魯斯:現在品評人有所謂IQ (Intelligence Quotient, 智慧商數)與EQ(Emotional Quotient,
情緒商數)兩項,很少人兩者都很高。如果品評運動球員,IQ可以改成PQ(Physical Quotient
,體能商數),如果是這樣品評的話,貝比魯斯可能兩者都會得到歷史上所有球員中的最高分數。哥倫比亞大學檢查過魯斯的身體後,說他的眼睛、腦、神經系統與
肌肉的協調有百分之九十效率,一般人只有百分之六十。這檢查報告也說魯斯要集中注意力的速度是一般人的一倍半,所以他可說是運動員中的超人。至於他的性情
商數,他也可說是超人,我就寫過他是「好吃、好色、好飲、好玩,這世間很少有人比他活得更生動、更富有色彩。」有人也說「他不總是好的,但他總是活躍,充
滿活力的」。所以要談魯斯也就要談他這PQ與EQ創造出的非凡事蹟,這才使他會變成了世界上最有名的棒球大球星。
有一所大學測出魯斯的全壘打有44匹馬力,這使他有一次能夠在答應一位病童在世界大賽打出全壘打後,不但真能打出,而且還打出3支。在另一次世界大賽時, 他在打擊前指定要打出全壘打到某處,他也真的打到。1923年新洋基球場開幕第一場比賽時,他就打出第一支全壘打。1932年大聯盟第一次明星賽時,也是 他打出了第一支全壘打。沒有他那非凡的體能,他不能有這些壯舉。魯斯生涯打擊率是0.342、上壘率是0.474、長打率是0.690、上壘加長打率 (OPS)是天文數字的1.164!他每9次上場打擊就打出1支全壘打,一共打出714支,為洋基贏了7次美聯冠軍、4次世界大賽冠軍。
魯斯不但有這非凡的體能與球場表現,他也有獲得大眾喜愛的天性才能。他懂得大眾心理,熱愛去取悅大眾,他的EQ一定會是接近滿分。當他47歲被邀請回去打 表演賽時,他對強森打出一支只差1呎就會成全壘打的界外球,他那時就假裝那支是全壘打而跑完各壘,這使觀眾大樂!他知道怎麼取悅大眾,有一次他到加州就有 如下活動紀錄:打出13支全壘打、演講22次、當嘉賓參加4次街道遊行、當一場拳擊賽的裁判、參加2部電影的拍攝、對一萬多洛杉磯孩童打出一共1000個 他已簽名的棒球、拜訪18所醫院與孤兒院、在一家餐館吃了四塊大牛排。
魯斯的熱愛孩童是很有名,這與他七歲時被他父母送入孤兒院,以及後來在少年感化院長大有關。他瞭解孩童心靈,有時比賽後就為孩童簽名直到夜晚。他就說過: 「每次跟小孩一起,我就會覺得我的心境純靜些」。當他在世界大賽為那位病童打出3支全壘打後,他回到紐約時馬上到醫院去探望,那時紐約報紙就這樣報導那時 的情景:「上帝從他的王座降臨,走入病房,這上帝穿駱駝大衣與戴平帽,有平鼻與小眼。這上帝含笑,口中吸著雪茄菸...。」他是那時紐約的帝王!
魯斯曾與別人一起寫過一本書 "Babe Ruth's Own Book of Baseball" (魯斯的棒球書),在這書中他將打者分成兩種:一種是"swing hitter",這就是現在的"power hitter",會揮大揮棒的強打,另一種是"choke hitter",就是現在的"contact hitter",像柯布那樣不會揮大棒的打者。魯斯將"swing hitter"又分成兩種,一種是像他那樣的打者,打擊時像打高爾夫球一樣,雙手高舉,打出時雙腳不大分開,身體超前,以全身力量揮棒。另一種是像魯斯的 洋基打擊搭擋賈里格(Lou Gehrig)那樣的打法,打擊時雙腳分開,身體固定,不大超前,揮棒時雙手不放鬆,是以肩膀的力量打出的,打出的球也就不像魯斯那樣是高飛的,而是像平 飛球的飛行,然後再上升。魯斯說賈里格的打法比較不會被三振。
魯斯說要對付變速球,要握棒在較高處,出棒要較慢,但揮棒速度要較快,這是難以作到,所以他說打擊技能是天生的。他也說打快速球時,球棒不要從太後邊揮 打,身體不要太向前傾。打曲球時,身體要向前,揮棒要快些。他說打者猜測投手投球有兩種,一種是「投來的球像好球,不打會被判好球」,另一種是「投來的球 像壞球,不打會被判壞球」,他說後一情況是比較常會發生,所以打者也就要常有那想法。
魯斯認為治療打擊低潮的方法是改變打擊姿勢,改用別種球棒,雙手握棒在高處,身體不要太超前,雙腳不要太分開,不要太憂慮,不要打第一球。他認為打點是比 安打數更重要,能在緊要關頭打出安打的 "clutch hitter"才對球隊能有貢獻。他說洋基有一打者(Tony Lazzeri)曾有一季只打出二成八打擊率,也常被三振,但打出147分打點!他也說打第六棒與打第一棒一樣,常會在一局開始時第一個上場打擊,所以打 第六棒的打者也要與第一棒的一樣要有判斷好壞球的能力,如果常能上壘也要能跑,他不同意教頭讓好的打者去打第九棒的作法。
魯斯在這本書中說到一件事使我很驚訝,也使我大笑起來,他說那時的大聯盟球員會打麻將!他說那時比賽常在下午開始,所以球員一早起床就打麻將,一隊中常有 五、六套麻將牌,他說那時運動家會輸掉冠軍賽,有人就說是因為球員沉迷於打麻將的緣故。我們一定會相信是有可能,對不對?至於魯斯,大家不難想像出他球場 外的活動是什麼,他總是會去找女人玩,所以我也就以一位記者用洋基教頭口氣寫的一首有名打油詩結束此文:
我想知道我的魯斯今晚在哪兒?
他穿上大衣,戴上帽,夜晚時就溜出去了
他可能在一家舒適的路邊小館
飲酒或喝茶、跳舞或打架
但是,我知道一定有女人跟他一起
我想知道這女人叫什麼名字?
我想知道我的魯斯今晚在哪兒?
本文主要引用自我寫的那本「美國棒球巨星」(探索文化,1997年)一書,這書中寫的23位球星文章,登於那時台灣的「職業棒球」、「龍族」雜誌、「中國 時報」與美國的「世界日報」,每篇文章我至少參考五本美國棒球書寫成。所以這本書也就是除了「話談美國棒球」書外,我花最多時間才寫出的一本書。我在本文 選用的語句不但要使大家能看出他們的球技,也要人們能看出他們特殊個性,這與他們的球技是同樣重要,我寫的他們功業也是選出他們最重要與最常使人談起的事 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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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揚會被稱為村夫是因為他很像村夫,在1890年第一次為印地安人隊比賽時,他的體重就是210磅,身高6呎2吋,被形容為舉止笨拙。他那巨大的身軀穿上 球衣就像「鼓皮」,球迷看到都會竊笑,可是聽到他球投到捕手時的巨大聲響,他們就不再笑了。對方打者在那場比賽對他只能打出3支安打,他以3:1贏球,那 是他生涯一共511勝的第一場。他是大聯盟唯一超過500勝的投手,400勝以上的投手也只有強森一位,300勝以上的也不多,所以美國大聯盟最佳投手獎 才會稱為塞揚獎,這也就使大家現在都會說最佳打擊球員獎為什麼不稱為貝比魯斯獎?為什麼要稱為MVP?而且投手為什麼也能得MVP?
塞揚生涯防禦率是2.63,完投比賽有750場。有一作家說他曾在一場比賽只投9球就能使3位打者出局,而且全是被他三振!他最強的球技是控球能力,他有 11球季是保送打者最少的投手,他平均10局才保送1人。塞揚也是最能利用打者弱點投球的投手,也懂得節省體力,在比賽前少練球,比賽時常會讓狀況不的佳 打者打出球,知道他們比較不會打出安打,這樣能夠減少投球數。
就是因為塞揚的投球威力,投手與捕手距離才於1893年從50呎增到現在的60呎6吋。他比賽22球季,退休時是45歲,因為他在紅襪8季中使這隊贏了兩 次美聯冠軍,一般人也都認為他是紅襪投手。塞揚認為要變成好投手的妙方是要能控球、有耐心與冷靜性情、能不受投球低潮影響,可是人們說他還有一個不告訴別 人的秘訣,那就是他每次比賽前總是在沒人看到時偷喝兩杯酒才上場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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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格納在大聯盟21年,有18年待在海盜隊,有4季海盜就贏了國聯冠軍,在1909年那季還打敗美聯冠軍老虎贏了世界大賽冠軍,那是華格納與老虎大將柯布 的決鬥。這兩人在那年各為國聯與美聯的打擊王,人們那時形容華格納是一隻有力的水牛,比華格納小12歲的柯布是能跑的灰獵狗。在那次世界大賽華格納打出 0.333打擊率,柯布只打出0.231,華格納盜壘6次,柯布只有2次,所以水牛打敗灰獵狗,華格納以水牛般的身軀當游擊手,便是這位大球星最特殊處。
華格納身高5呎11吋,體重200磅,有一雙長臂、大手,被人形容像「金剛」大猩猩的長手,拾起球就像鐵鏟在掘土,傳出球時也就沙土紛飛,也有人形容他那 巨大身軀拾球時,就像大龍蝦的爬行抓食。當他手舉高投球時,被形容為像大炮的發射,從旁投出時又像子彈的飛行。他也有巨胸與外彎的弓型腳,人們形容那巨胸 可當餐桌,那弓型腳可讓一圓桶滾過,但棒球卻絕對滾不過去,棒史上自從華格納後還沒有一位與他相似的游擊手再出現。華格納生涯打擊率是0.327,有 1732分打點、722次盜壘,棒史上沒有一位游擊手再有這樣的紀錄,所以匹茲堡市海盜隊球場外就有他的銅像佇立著。
☆馬修森:華格納在匹玆堡市很早就有他的銅像,巨人大投手馬修森在他的賓州母校(Bucknell大學)也有他的銅像,這可能是美國所有大學中唯一的棒球 員銅像。馬修森從1900年到1916年17季中是當時稀有的大學畢業球員,他可能就是那時唯一的「文人」投手。不但如此,他智慧高超、投球超群、外表英 俊,身高6呎1吋,像是小說中的英雄。那時與他相似年紀的強森、華格納與柯布都沒有他那樣的外表,而且貝比魯斯也比他小12歲,他也就變成了那時最令人注 目的大球星。
那時一位著名棒球作家賴斯(Grantland Rice)就說:「馬修森給棒球帶來一種高雅風格、智慧與文化氣息,這是貝比魯斯與柯布不能作到的」。馬修森一共贏了373場,生涯防禦率是2.13,他 為巨人贏了5次國聯冠軍(1次世界大賽冠軍),他在那1905年的世界大賽於6天中贏了3場比賽,而且在這3場都是完封,對手費城人隊都不能對他攻出1 分!這都是因為他有絕佳的控球能力,人們說他能從五、六十呎外投球到一小罐中,他也曾在68局中沒有保送一人。
不但如此,馬修森還有一投球絕技,在那時是被稱為"the fadeaway" (飛逝球),其實就是現在的"screwball"(螺旋球)。前道奇墨西哥籍投手Fernando Valenzuella就常用這投法。這種球飛到本壘時的方向與曲球相反,所以如果是右投手投出的話飛到本壘時會切入右打的身邊,原本打者猜是轉左的,卻 轉右了,所以是從左邊"飛逝"了。這種投法與曲球投法相反,曲球投出時手腕由左轉右(順時針方向),但"飛逝球"由右轉左,所以很難投,但如果能投出了, 打者常常招架不住,這是馬修森在緊要關頭時的絕技,他靠這投法就曾連續打敗辛辛納提紅人隊30場,當時有一首小句就寫「Marty! Marty! Drives Cincy Batty!」 (馬第!馬第!他使辛城狂亂!)。
可是馬修森也是悲劇英雄,包括在球場與人生。他在球場上的悲劇是1912年世界大賽最後一場的第10局時,巨人以2:1領先,眼看就要打敗紅襪,但因為巨 人守備失誤,使紅襪以3:2逆轉勝,馬修森也就失去了最後再贏一次世界大賽的機會,賽後他也就流下了英雄淚。他的另一個球場悲情事是1908年時,因為裁 判的判定使他不能了贏了一場會使巨人拿下國聯冠軍的比賽,這使他說出了一句罵裁判的有名話語。他說:「裁判像是有汽車後帶來的烏煙瘴氣,這是人們要享受棒 球必需忍受的壞事。」
在人生方面,他在38歲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進入化學毒氣作戰部隊,自已竟然中了毒氣,從歐洲回國後一直有肺病,四十五歲時就去世。去世那天剛好是 1925年海盜與參議員隊的世界大賽,所以全體球員的手臂都綁黑紗帶,球場降半旗,以悼念這位「紳士、運動家、軍人」的卓越棒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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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談柯布的第一件事,就要談他的打擊技能。他說打擊的三個基本要素是握棒要握得恰當、站立要站得適當、揮棒要揮得適時。他說握棒不要握在極低端,應握在 離棒底一、兩吋處,兩個手掌間要有一掌距離。這是所謂 "choke the bat"的握法,有握在球棒「頸」部的意思,最容易控制球棒,可隨意要打到左右外野。他說站立時雙腳距離不超過14吋,這樣身體才能游刃有餘,可將球打到 外野各處,也比較容易觸擊。
他說打擊前上身要彎曲,這樣不但可以減小投手的好球帶,而且也比較能看清球的飛行。柯布說如果能作到這三點後,打擊時就要全神注視球的飛來,但不要想打得 很強或打得很遠,他說只要能「方方正正」 地(hit it square)碰到球就行,球自然會飛得遠,他說大揮棒是導致打擊低潮的主因。他也說如果投手投得很好,就不要妄想對他打出安打,他對那大投手強森打出的 第一支安打就是用觸擊打出的。
柯布的第二項有名球技是盜壘與跑壘功夫。他曾在一場比賽中盜壘成功4次,一生中從三壘盜回本壘54次。他這技能不是全靠他的跑速,他說有90%是靠神經直 覺,所以人們總是稱讚他「腳上有腦」。他第一次盜壘時失敗,他那時用頭部與上身想衝進,以後就不再用這種他認為是自殺的方法,而常用「鈎入」(hook slide)盜壘法。他用這方法時,身體遠離壘包,只用一腳鈎住。柯布盜壘可說全靠他知道對方投手的投球習性,知道什麼時候跑,所以人們說柯布的棒球比賽 是「科學、速度與智力」的球賽。因為他智力高,他投資的股票都能賺大錢(例如可口可樂與汽車股票),去世時就留下一千萬美元財產,柯布是美國歷史上頭一位 百萬富豪的運動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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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森被人形容是一位「誠實、正直、莊重、心思周到、謙虛、簡樸、偉大的人」。他從未與裁判爭論,從未抱怨隊友守備的失誤,當他以三振打者結束一局時,總是 低頭走回球員座位,好像帶有歉意。因為他能投出強球,如果打者不能避開而被球擊中時,他總會跑去看打者,心情憂慮。現在有那位投手是像他那樣?常常在觸身 球後,他因為擔憂也就投不好了。有的打者也就會利用他這「弱點」,身體更近好球帶,知道強森不會擊中他們,會投出較外緣的壞球,而在壞球多於好球,強森必 需投好球時,他們也就能打出安打了。那柯布就是這樣的打者,他對強森能打出0.370打擊率。
因為強森是這樣的人,他是被全國球迷愛戴的大球星,1924年時他與參議員隊在紅襪球場打敗紅襪,超越洋基贏了美聯冠軍時,全場紅襪觀眾就都起立對他歡呼!1910年大聯盟開季日時,那時的美國總統塔虎特就要投球給他喜愛的強森接,而沒投給捕手。
可是像強森這樣性情溫和的人,誰會想到他是當時能投出最快球速的人?可惜那時無準確的球速測法,現在也就不能知道他的球速是多少,人們只能從形容他球速的 語句來想像。最有名的形容是他的綽號是「大火車」(The Big Train),他的快速球是像火車那樣的奔馳。柯布形容他投出的球是像「西瓜子那麼小,打者看不到,只能聽到其聲」。貝比魯斯第一次碰到強森時就被他三 振。前洋基著名教頭史丹格(Casey Stengel)在當球員時,有一次面對強森打擊時,他在強森只投兩球後就丟下球棒離開不打了,他對裁判說他再打也沒用!
強森在參議員隊21季,為這支不強的球隊贏了417場,曾經連續10季每季都贏20場以上,以0:1輸去的比賽一共有26場,生涯防禦率是2.17。有一 季他有連續56局未失分紀錄,這可能是還無人打破的紀錄。就是因為參議員隊不強,他要等到在這隊第18季時才有機會進入世界大賽比賽,這就演出了美國「好 人得好報」的棒球戲劇。強森在這與紐約巨人隊的世界大賽中主投第一場,他以3:4輸了,第二場參議員贏,巨人與參議員各贏第三與第四場,兩隊就以二比二場 打平。第五場強森又上場主投,但參議員輸了,有人看到強森又被打敗,就說他像是將死的武士。第六場參議員贏,兩隊又再打平,也就進入最後第七場決定鹿死誰 手。而在這場比賽第八局兩隊以3:3平手時,從參議員牛棚走出要上場投球的竟然是強森!
這使球場觀眾既興奮但又憂懼,如果他又輸了,這要怎麼辦?強森夫人後來就說她看到「男人大哭、女人禱告。這不是棒球比賽,這是生死大事。」強森說他自己也 在禱告,他需要好運。他在第9、10、11、12局封鎖巨人,在第12局下半,參議員第一位打者因為巨人守備失誤而上壘,輪到強森打擊。他打出滾地球,但 巨人守備又失誤,強森也平安上壘。參議員第三位打者打擊時也打出滾地球,照理應該出局,但那球滾到三壘前竟然碰到一小石而跳到外野去了,參議員在三壘的球 員也就跑回本壘得分,參議員與強森也就贏了那屆世界大賽!巨人有三次守備失誤才使強森終於贏了世界大賽,這是皇天不負苦心人與好人得好報的事蹟,就是巨人 球員也說:「上帝不願再看到好人被打敗」。當強森在比賽完,看到他教頭時,他說的第一句話是:「謝謝你今天讓我上場救援 」。一位謙虛偉大棒球英雄的性情從這句話表露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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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所大學測出魯斯的全壘打有44匹馬力,這使他有一次能夠在答應一位病童在世界大賽打出全壘打後,不但真能打出,而且還打出3支。在另一次世界大賽時, 他在打擊前指定要打出全壘打到某處,他也真的打到。1923年新洋基球場開幕第一場比賽時,他就打出第一支全壘打。1932年大聯盟第一次明星賽時,也是 他打出了第一支全壘打。沒有他那非凡的體能,他不能有這些壯舉。魯斯生涯打擊率是0.342、上壘率是0.474、長打率是0.690、上壘加長打率 (OPS)是天文數字的1.164!他每9次上場打擊就打出1支全壘打,一共打出714支,為洋基贏了7次美聯冠軍、4次世界大賽冠軍。
魯斯不但有這非凡的體能與球場表現,他也有獲得大眾喜愛的天性才能。他懂得大眾心理,熱愛去取悅大眾,他的EQ一定會是接近滿分。當他47歲被邀請回去打 表演賽時,他對強森打出一支只差1呎就會成全壘打的界外球,他那時就假裝那支是全壘打而跑完各壘,這使觀眾大樂!他知道怎麼取悅大眾,有一次他到加州就有 如下活動紀錄:打出13支全壘打、演講22次、當嘉賓參加4次街道遊行、當一場拳擊賽的裁判、參加2部電影的拍攝、對一萬多洛杉磯孩童打出一共1000個 他已簽名的棒球、拜訪18所醫院與孤兒院、在一家餐館吃了四塊大牛排。
魯斯的熱愛孩童是很有名,這與他七歲時被他父母送入孤兒院,以及後來在少年感化院長大有關。他瞭解孩童心靈,有時比賽後就為孩童簽名直到夜晚。他就說過: 「每次跟小孩一起,我就會覺得我的心境純靜些」。當他在世界大賽為那位病童打出3支全壘打後,他回到紐約時馬上到醫院去探望,那時紐約報紙就這樣報導那時 的情景:「上帝從他的王座降臨,走入病房,這上帝穿駱駝大衣與戴平帽,有平鼻與小眼。這上帝含笑,口中吸著雪茄菸...。」他是那時紐約的帝王!
魯斯曾與別人一起寫過一本書 "Babe Ruth's Own Book of Baseball" (魯斯的棒球書),在這書中他將打者分成兩種:一種是"swing hitter",這就是現在的"power hitter",會揮大揮棒的強打,另一種是"choke hitter",就是現在的"contact hitter",像柯布那樣不會揮大棒的打者。魯斯將"swing hitter"又分成兩種,一種是像他那樣的打者,打擊時像打高爾夫球一樣,雙手高舉,打出時雙腳不大分開,身體超前,以全身力量揮棒。另一種是像魯斯的 洋基打擊搭擋賈里格(Lou Gehrig)那樣的打法,打擊時雙腳分開,身體固定,不大超前,揮棒時雙手不放鬆,是以肩膀的力量打出的,打出的球也就不像魯斯那樣是高飛的,而是像平 飛球的飛行,然後再上升。魯斯說賈里格的打法比較不會被三振。
魯斯說要對付變速球,要握棒在較高處,出棒要較慢,但揮棒速度要較快,這是難以作到,所以他說打擊技能是天生的。他也說打快速球時,球棒不要從太後邊揮 打,身體不要太向前傾。打曲球時,身體要向前,揮棒要快些。他說打者猜測投手投球有兩種,一種是「投來的球像好球,不打會被判好球」,另一種是「投來的球 像壞球,不打會被判壞球」,他說後一情況是比較常會發生,所以打者也就要常有那想法。
魯斯認為治療打擊低潮的方法是改變打擊姿勢,改用別種球棒,雙手握棒在高處,身體不要太超前,雙腳不要太分開,不要太憂慮,不要打第一球。他認為打點是比 安打數更重要,能在緊要關頭打出安打的 "clutch hitter"才對球隊能有貢獻。他說洋基有一打者(Tony Lazzeri)曾有一季只打出二成八打擊率,也常被三振,但打出147分打點!他也說打第六棒與打第一棒一樣,常會在一局開始時第一個上場打擊,所以打 第六棒的打者也要與第一棒的一樣要有判斷好壞球的能力,如果常能上壘也要能跑,他不同意教頭讓好的打者去打第九棒的作法。
魯斯在這本書中說到一件事使我很驚訝,也使我大笑起來,他說那時的大聯盟球員會打麻將!他說那時比賽常在下午開始,所以球員一早起床就打麻將,一隊中常有 五、六套麻將牌,他說那時運動家會輸掉冠軍賽,有人就說是因為球員沉迷於打麻將的緣故。我們一定會相信是有可能,對不對?至於魯斯,大家不難想像出他球場 外的活動是什麼,他總是會去找女人玩,所以我也就以一位記者用洋基教頭口氣寫的一首有名打油詩結束此文:
我想知道我的魯斯今晚在哪兒?
他穿上大衣,戴上帽,夜晚時就溜出去了
他可能在一家舒適的路邊小館
飲酒或喝茶、跳舞或打架
但是,我知道一定有女人跟他一起
我想知道這女人叫什麼名字?
我想知道我的魯斯今晚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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