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3月 25, 2012 人生過了一半,會漸漸地會發現:很多事情,不是非成功不可;很多東西,不是非得到不可。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盡力,就是對得起自己了。如果能夠想得開、拋得下,人生值得走的路,應該比想像的多很多。 分享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標籤 心情雜記 語錄 分享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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